A5 Venture Network(公众号:iadmin5)12月13日报道,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调整1月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1,2019年。
以上《通知》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配额上限,扩大名单范围,允许更富裕的海外产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让消费者享受更便宜的价格。
新政发布,一方面,鼓励跨境电子商务消费的政策放松了。另一方面,规范采购的监管方向也越来越清晰。
根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名录进口配额内的零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税金额的70%征收,进一步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增加对大批群众的需求。 63个税项。
增加商品限额上限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将单笔交易限额从目前的2000元增加到5000元,并将年度交易限额从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增加到26000元。
新政表明,目前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监管政策将继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将不受第一批进口许可批准,登记或备案要求的限制,将受个人使用的进口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