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即将到来。对于差评和骚扰用户,最高罚款为500,000
浏览:241 时间:2024-1-9

摘要:电子商务法草案基本涵盖了电子商务行业所涉及的所有领域,包括快递行业。

电子商务行业的年度双十一,双十二“示范”。刚刚过去,然后有一系列的网上购物活动,如“双””推广。可以说,虽然人们享受网上购物带来的便利,但他们也经历了许多问题,如假货和野蛮快递。

近日,经过三年的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这一法律的出台是试图解决电子商务行业在爆炸性增长中所发展的问题。可以说,电子商务法是将主要电子商务平台的一些成熟实践升级为法律和制度,并一举规范电子商务行业。

《草案》的评论可以说对电子商务行业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电子商务法》的几大要点

虽然电子商务在中国尚未诞生和发展很长一段时间,但在全球经济形势黯淡的情况下,国内电子商务行业仍然蓬勃发展。人们对网络购物的态度从不信任的开始就变得越来越被认可,甚至人们都对网络购物感到疯狂。然而,人们在网上购物时遇到的问题,甚至是维护权利的难度和投诉的不足,都使得电子商务行业迫切需要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草案》审判还意味着电子商务行业的法律规定离我们不远,所以现在钛媒体作者Magojun将简要介绍《草案》涉及的主要方面。

首当其冲是对电商平台的规范

《草案》明确地将电子商务定义为通过诸如因特网之类的信息网络进行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的商业活动。电子商务平台也有明确定义,区分一般电子商务运营商和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换句话说,电子商务平台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为交易双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商业场所,交易匹配,信息发布和其他服务。

电子商务运营商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除了第三方平台之外,还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也将有助于增加对电子商务运营商的直接约束,即我们常说的卖家。

支付账户实名制,支付服务提供商若违规造成损失需赔偿

无论是支付宝,微信支付,还是JD Finance等电子支付服务,电子商务法草案都明确规定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应提供安全的支付服务。如果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导致电子支付服务的接收方丢失,则应负责退还资金,补充差额,补偿损失。利益。同时,帐户应由实名制管理,不应打开匿名和伪名帐户。

如果买到假货,可要求电商平台先行赔付

《草案》关于假冒商品的规定必须是人们高度关注的方面。

《草案》指出,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对其提供的商品质量负责,服务提供者应对其提供的服务质量负责。如果消费者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并且他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他可以向生产商,销售商或服务提供商索赔。

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无法为消费者提供平台中运营商的真实姓名,地址等有效联系信息。消费者可能要求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首先进行赔偿;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补偿消费者后,有权从平台内的运营商中恢复。

此外,规定当消费者和企业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应积极协助消费者保护其合法权益。

重罚删除差评、骚扰威胁买家等行为

《草案》第56条规定,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不得实施损害电子商务信用评估的行为。

具体规定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删除不利评价,补偿或其他有利评价条件,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骚扰或威胁对方,强迫他们违背自己的意愿制作或修改,删除商品或服务评估。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并处10万元,50万元。罚款低于人民币。

卖家还要负责告知买家个人信息是否泄漏

如今,电信欺诈事件纷纷出现,《草案》也对买家个人信息的安全性有规定。

《草案》显然,“个人信息”是指电子商务运营商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收集的名称,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信息,位置信息,银行卡信息,交易记录,支付记录,快递物流记录。可以单独地或与其他信息组合地识别这样的信息以识别特定用户。

当用户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或损坏时,电子商务企业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通知用户,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鉴于电子商务企业实体未履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发出警告或者罚款。不低于3万元但不超过10万元;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停业。营业执照罚款不低于10万元但不超过50万元。

快递延误、丢件、损毁等将依法赔偿

与电子商务行业密切相关的快递行业也对此有相关限制《草案》。

草案第39条规定,在服务过程中,如果电子商务交易项目延误,丢失,损坏或短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如果快递物流服务是通过加盟方式提供的,被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为什么说电子商务法势在必行?

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中,有许多新兴产业。这些行业都是先发展起来的,然后逐步探索相关规范。最后,当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它将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经历过这样一个过程的最后一个是着名的网络汽车行业。

自2000年电子商务诞生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相关的行政法规,但仍缺乏相关法律的顶层设计。据统计,过去五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的平均增长率已超过35%,市场规模居世界首位。但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差距也在电子商务行业产生了太多的“病毒”,使得在线交易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日益突出。

因此,电子商务的推出势在必行。未来,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可以立足于法律,真正走上合法化的道路,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镁客户网络。微信公众号“镁客网”,微博@镁客网]